项目概况
******保健院)高通量测序仪、时差培养箱、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保健院)高通量测序仪、时差培养箱、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包A高通量测序仪 | ****** | ****** |
2 | 豫政采(2)******-2 | ******保健院)高通量测序仪、时差培养箱、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包B时差培养箱 | ****** | ****** |
3 | 豫政采(2)******-3 | ******保健院)高通量测序仪、时差培养箱、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包C超声诊断仪 | ****** | ****** |
本项目(包A:高通量测序仪1台;包B:时差培养箱2台;包C:超声诊断仪4台)设备清单内的所有材料物品的采购、装卸、储存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等,具体技术要求和数量等详见招标文件。
5.2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现行质量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5.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3年。
******医院通知后,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 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管理局33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查询渠道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将通过上述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