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学教学设备和仪器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41D******001 | ******中学教学设备和仪器购置项目第一标段(包) | ****** | ****** |
2 | E******41D******002 | ******中学教学设备和仪器购置项目第二标段(包) | ****** | ****** |
5.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量要求:合格
5.4质保期:1年;产品有特殊规定的按特殊规定,但不得少于1年。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预算金额:373万元
最高限价:373万元
第一包段:199万元
第二包段:174万元
5.7包段划分:共划分2个包段
******中学教学设备和仪器购置项目
******中学教学设备和仪器购置项目
5.8项目内容及规模:
******中学教学设备和仪器购置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5.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距开标时间不足一年,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以下资料其中之一:1、类似项目供货合同或协议;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2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需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的授权。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