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内镜室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卫生院内镜室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014号
3、项目编号:民财采竞-2025-1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控制价:69.50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1月09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2025年01月15日
2、谈判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谈判小组名单:胡娜娜、杨琤琤、王文洁(业主代表)
四、谈判结果
******卫生院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有限公司
成交价:689900元 大写:陆拾捌万玖仟玖佰元整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星火开发区莲塘路251号8幢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1年
质量要求:合格
五、主要成交标的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无
七、供应商最终报价情况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92000(元);最终报价:689900(元);评审价格:689900(元)
******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693000(元);最终报价:691000(元);评审价格:691000(元)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94700(元);最终报价:691800(元);评审价格:691800(元)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94000(元);最终报价:692500(元);评审价格:692500(元)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11728.3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卫生院
地址:北关镇西街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先生
电话:******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绿云小康住宅2号楼1606号
2025年01月16日
一、项目概况
******卫生院内镜室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014号
3、项目编号:民财采竞-2025-1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控制价:69.50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1月09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2025年01月15日
2、谈判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谈判小组名单:胡娜娜、杨琤琤、王文洁(业主代表)
四、谈判结果
******卫生院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有限公司
成交价:689900元 大写:陆拾捌万玖仟玖佰元整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星火开发区莲塘路251号8幢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1年
质量要求:合格
五、主要成交标的
货物类 |
名称: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 品牌(如有):上海澳华 规格型号:高清电子胃镜(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hd-gt1、高清电子肠镜(电子结肠内窥镜)hd-cl1i、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ac-1、专用彩色监视器19寸、专用仪器台车aet-7 数量:1套 单价:508000元 |
无
七、供应商最终报价情况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92000(元);最终报价:689900(元);评审价格:689900(元)
******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693000(元);最终报价:691000(元);评审价格:691000(元)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94700(元);最终报价:691800(元);评审价格:691800(元)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94000(元);最终报价:692500(元);评审价格:692500(元)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11728.3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卫生院
地址:北关镇西街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先生
电话:******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绿云小康住宅2号楼1606号
2025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