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医院新院区启用前配套项目第1标段、第2标段(二次) |
发包人(全称):******医院
承包人(全称):******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医院新院区启用前配套项目第一标段工程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医院新院区启用前配套项目第一标段 。
2.工程地点:民权县境内。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民发改[2023]247号。
4.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
5.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3 月 24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6 月 21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发包人的要求;
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满足本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所有物资,采购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设计和合同文件要求。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伍佰玖拾柒万肆仟贰佰柒拾叁元柒角玖分(¥ ******.79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叁万叁仟贰佰捌拾陆元柒角伍分 (¥ 33286.75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3. ******银行建立监管账户。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孙玉博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7)投标书及其附件、补充文件、确认函;
(8)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标准、要求、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0)图纸;
(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2)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项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5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医院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